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者:zjq日期:2010-03-17 00:00  点击数:
根据《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京朝人字[2004]14号)和《关于朝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朝卫通字[2004]5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生局将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要求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3、非北京生源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符合进京审批条件;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5、其他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三、报名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者于2010年3月12日-3月21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确认:报考者于2010年3月22日(9点-15点),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三元桥西北角第三置业大厦四层)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务必要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学校教务部门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非北京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持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成绩报告单,或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程序。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打印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0年3月25日-27日登陆北京市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
2010年3月28日13:30-15:00,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笔试。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
报考者登陆北京市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查询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由朝阳区卫生人才分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结果直接反馈招聘单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六、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区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