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者:zjq日期:2009-11-18 00:00  点击数:

为改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垫江县教育卫生重点事业单位面向重点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办法(试行)》(垫江人事发[2008]63号)及《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行办法》(垫江委办发[2007]7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医科类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单位
垫江县人民医院(全民财政差额事业单位)、垫江县中医院(全民财政差额事业单位)、垫江县妇幼保健院(全民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垫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民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垫江县卫生学校(全民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编、按岗、按专业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华西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他全国“211”大学中重点医科大学(不含二级学院)的2010年应届医科类普通高校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病理、麻醉、影像(超声)、中医、中药、口腔、骨伤、临床检验、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护理等专业的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新生录取为本科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记录。
2、应届全日制普通重点医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学习成绩优良,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4、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五、招聘岗位(医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20—30名、本科毕业生54名,正式编制)

1、硕士研究生:
垫江县医院10—15名(专业不限)。
垫江县中医院10—15名(专业不限)。

2、本科毕业生:
垫江县医院本科毕业生20名:临床医学12名、病理1名、影像(超声)1名、护理4名、临床检验1名、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1名。
垫江县中医院本科毕业生28名:临床医学14名(其中临床医学医疗急救方向2名)、临床检验1名、口腔1名、中西医结合1名、中医学2名、中药学1名、病理1名、护理4名、麻醉2名、影像(超声)1名。
垫江县妇幼保健院本科毕业生2名:临床医学1名、影像(超声)1名。

垫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科毕业生2名:临床医学1名、预防医学1名。
垫江县卫生学校本科毕业生2名:临床医学1名、护理1名

各个招聘单位在不突破现有岗位总量的前提下,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或无人报名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将剩余的岗位数依次调剂到临床、护理、麻醉、检验、医学影像专业。如调剂到的专业,本身报名人数也不足,则依次下移。

六、招聘程序
1、报名。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及其他全国“211”大学中重点医学院校(不含二级学院)2010年应届医科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统一在重庆展览中心设立报名点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符合资格者进行面试。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科园4路269号(重庆展览中心)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3日(周一)上午 8:30——14:00
联系人:刘从放(垫江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74518603   13996702105

2、面试。面试以专业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医学院校双学士学位毕业生加5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临床医学硕士生只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分 加分)从高到低确定笔试人选(面试结束后2小时内电话通知)。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4、签约。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本科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加分 笔试成绩、硕士生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考试结束后4小时内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特殊紧缺岗位可等额面试录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就业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业意向协议报县卫生局和县人事局审查备案。

5、复审。由县人事局会同县卫生局对已签就业意向协议毕业生的资格条件,在2010年8月31日前就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由县人事局会同县卫生局对资格复审通过学生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由县人事局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编内的人事关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事局、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