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团“五四”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gaoyang日期:2015-04-14 00:00  点击数:

政治学院本科生团支部: 

2014年,按照上级团组织和校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我校共青团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立德树人,以思想引领为首要任务,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化第二课堂改革,在提升学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和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实践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总结经验,促进交流,经研究决定,在“五四”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自强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包括十佳示范团支部及院级示范团支部评定条件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准确掌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3、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二)优秀个人 

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定条件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合格课程。 

3、带头争创佳绩。在组织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艰难险重任务中用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备注: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会长不可兼得;各奖项可与星级志愿者兼得;

2)根据《团章》规定,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仍保留团籍,有资格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三)自强奖学金 

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团委初审确定后上报1名,经校团委审核评选后颁发证书及奖金。 

1、评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定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全面。 

(5)曾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 

3、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度获奖人数为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表彰时间为2014年自然年度,2014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2、“十佳”示范团支部由各分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从向学校推荐表彰的院级示范团支部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参与十佳的评选,报送材料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 

3、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推荐

4、填写注意注意事项:

1)推荐表后所附的集体(个人)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字打印;

2)优秀团干部(团员)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打印稿一页完成,确保学院团委及校团委盖章处与表格其他部分都在同一页面上;

3)“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确保学院团委及校团委盖章处与表格其他部分都在同一页面上,如无法实现,则将“主要事迹”栏内容另附页,同时可另外编写申报材料;

4)如不按要求填写将打回推荐表。

5、请基层团支部尽快展开团员评议工作,并尽快提交相关材料。递交方式和时间截点如下:

1)班级团支部:请于4月15日(周三)下午五点前将以下纸质材料:①院级示范团支部推荐表和团支部工作手册;②“十佳”示范团支部推荐表和团支部工作手册;③优秀团干部推荐表及优秀团员推荐表提交至4345办公室。

2)参选2014年度自强奖学金的同学请自行将申请表纸质材料于4月15日(周三)下午五点前递交至4345办公室。

注:如未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评选机会。

6、各团支部推荐获奖名单经审核后,于4月17日日在扬华素质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校团委。

                                                  政治学院分团委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