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实训 译文集序】译文集《朝露译语》序

SRTP项目组 发布者:gaoyang日期:2014-04-08 00:00  点击数: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世界各国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交流日益频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开放型经济,在“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对外贸易政策指导下,我国的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涉外法律服务,但是这其中却罕见中国律师的身影,基本全部都交给了外资所。中国法学会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2)》曾指出,中国目前共有23万名执业律师和1.8万多家律师事务所,但是这其中真正能够从事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却寥寥无几。所以立足当下,加强专业涉外律师的培养成为国家发展的当务之急。

早在1999年司法部就提出了重点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外向型法律人才的新理念。教育部也在2011年提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法律英语教学被作为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关键环节,这充分表明了法律英语教学的重要性。但是反观目前各个高校法学专业的法律英语教学,大部分依旧无法摆脱传统的教育模式:大班教学,标高难以掌握且课时有限。于是,我们借着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契机,跟随着朱奎彬老师的研究方向,展开了对法律英语课外学习空间的探索和开拓。

本项目SRTP小组以法学系副教授朱奎彬老师为导师,一共有五个组员,分别来自法学、机械、对外汉语3个专业。本次实训充分发挥了这三个专业的特色,实现了跨学科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研究主要以课外实训为主,翻译外国的专业法律外语文献过程中组员们不断总结经验,并运用于小组未来的实训中,通过实践检验后,最终提炼出具有实用价值的课外学习模式。除此之外,组员还通过搜集资料、课外调研等方式大致掌握了目前法律英语的研究和教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本书记录了我们科研期间翻译的全部文献,共12篇,累计10万余字,涉猎广泛。例如,我们曾经翻译过一篇关于“元认知”的文章:Teaching Law Students How to Become Metacognitive Thinkers,主要是关于在学习过程中,对认知活动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调节的研究。文章的翻译有助于引导我们思考应该如何将法学学习与元认知培养结合等一系列问题,使我们在掌握语言技能的同时,提高对法学学习方法和运用方法的掌握。另外还有一篇Comparative Legal Education: An Introduction to US Legal Education and Preparation for the Practice of Law”,关于美国的法律教育,其中有提到美国的法律诊所教育。通过翻译和阅读,我们了解到这是一种借鉴医院培养实习医生的方式,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培养模式。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在诊所接待相关当事人、从事法律咨询,也可以实际办案,并作为律师出庭,为处于不利境地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同时也引起了我们对我国法学教育现状的思考,锻炼我们的思考能力。

回想一路的翻译历程,虽然艰辛但我们同时也很自豪。还记得项目刚开始时,大家对实训的方式、流程都不很了解,虽然老师在选材方面已经降低了难度,但是对于组员来说仍有一定的难度。一开始,组员们翻译的速度很慢,翻译的质量也不尽如人意。每次统稿之后,朱老师都会耐心审查,修改译文中我们标注出的难句、长句,同时也会在文章旁边附上修改建议,然后组员们再继续修改、完善。每一篇文章至少经过老师和组员四五次的修改才能定稿。两名非法学专业的同学的组员,由于没有法律基础,在翻译法学专业资料时显得更加吃力。她们每次翻译文章之前都积极了解相关的法律背景,阅读朱老师推荐的参考文献,用努力来弥补自己专业知识的空白。在老师的细心指导下,SRTP小组快速成长,翻译水平大大提高。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半个月内一篇外语文献译稿的雏形就能出现了。

在前三次实训中主要采取三审制,即从小组中选出比较优秀的同学,轮流统稿一审,并且及时督促每个组员按时交稿,然后组长二审,最后由老师三审,发给组长修改后最终定稿;但是,这样的审查方式效率很低,甚至会影响一审同学修改文章的积极性,不利于实训的长期顺利开展。于是在以后的实训中,改为二审制,即一审的同学修改之后直接由老师二审,老师发回需要修改的,由组长分发给组员各自修改,一审同学统稿后再发给老师审查定稿,这样就会对一审同学造成一定的压力,实现有效监督,既提高了效率,又有助于每个同学翻译能力的提高。因此每次实训统稿之后,至少需要前后两次反复修改,有的甚至要经过三到四次的修改,才能最终得以定稿。对于后期的经验总结与反思,我们则是在定稿之后结合定稿对本次实训进行总结,具体涉及专业词汇、翻译技巧、文章把握等方面。此外,组长还定期组织小组讨论,充分发扬“合作学习”精神。在实训过程中,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从一开始的选材、任务分配,到后期统稿、审查直至定稿,组员们最后总结出一套完整的实训流程,现在仍然在不断完善。

通过翻译实训,组员们的英语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其中两名组员顺利通过了英语六级,三名法学专业组员在上法学双语课的时候,能够轻松跟上老师的步伐。通过翻译外国法律文献,我们能够接触到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课外知识,比如国外的立法与改革现状,审讯程序如何,与我国有哪些差异等等,从而拓展我们的专业知识面。例如在翻译Comparative Legal Education: An Introduction to US Legal Education and Preparation for the Practice of Law这篇文章后,我们的一名组员对美国法学的诊所教育模式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她查找了很多相关资料,对此进行深入了的了解和研究。对于两名非法学专业的组员来说,通过近一年的实训,她们不再是最初的门外汉,现在她们慢慢培养起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在了解各项部门法,两大法系等知识的同时,对法律形成了一种宏观上的认识。同时,对于我们总结的实训经验,她们也应用到自己本专业的专业外语学习过程中,所谓是一举两得。

时光荏苒,一年的实训时光已经结束了,但每一次与老师、组员们的合作过程都是很宝贵的回忆。这一本译文集更是我们努力的见证。由于能力有限,译文也许存在着一些瑕疵,不够完美。但它是老师和组员一年的心血,是我们努力探索课外实训机制的见证。课外实训机制的探索依旧任重而道远。希望我们的科研结果,能为以后的研究者提供借鉴。

感谢朱奎彬老师的指导和每名小组成员的努力,感谢在SRTP开展过程当中给予我们帮助和建议的老师和同学。本书的文献翻译仅供参考,如有错误,望广大读者不吝指正,为我们完善译稿提供您的宝贵意见。

          “大学本科法律英语课外实训机制构建”SRTP小组全体成员 

                                               201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