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你的未来不是梦——四川大学诊所法律课程观摩与交流(一)

SRTP项目组 发布者:gaoyang日期:2014-04-08 00:00  点击数:

 2014年3月31日上午,经过两个小时路程,我校第8期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SRTP)《你的未来不是梦——从我校法律援助队的现状探索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的发展与完善》小组五名成员在项目组导师张晶老师的指导下来到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进行诊所法律课程观摩,并与两位诊所教师深入交流了关于诊所法律课程发展现状、遇到的问题及其相应对策。本次观摩中,小组成员亲身感受了诊所法律课程的魅力,同时了解了与诊所法律互为依托的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开展情况。

诊所法律教育,即通过使法学专业学生参与真实案件的代理或模拟律师角色等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律师业务技能,理解律师职业责任、熟知实体法与程序法以及诉讼理论等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方式。20世纪60年代,诊所教育在美国兴起,并在十年间得到了空前发展,成为美国法学教育一大特色,新兴的诊所法律教育任务与法律援助运动息息相关,旨在培养一批年轻优秀并有意愿投入法律援助事业的骨干律师,而不仅仅是提升法学教学质量,灌输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公益责任意识,事实上,诊所法律教育等同于实现“接近正义”的一种途径。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法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传统法学教育弊端的突显,2000年诊所法律教育开始入驻中国,并于2002年7月建立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CCCLE),目前,我国已有169所法学院校(系)加入其中。由于开设法律诊所早,特色鲜明,课程效果和社会影响良好,四川大学法学院被推举为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

本次诊所法律课程由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利平老师授课,她从2001年开始参与诊所法律教育,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诊所指导教师之一。本次课程内容为“谈判技巧”,课程形式为“分组模拟谈判”,课程素材为“奶粉包装与质量争议案”,涉及法条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色分类包括消费者、厂商、消费者协会、厂商代理人与观察员,教学方式主要采用“模拟训练教学法”与“反馈式教学法”。授课教师潘老师在开课前三天将案件材料分发给谈判双方及观察员(随机指定),三方收到的材料各不相同,仅有观察员收到全面的资料,包括老师提供的双方谈判底线,而谈判双方只有基本案情及本方当事人诉求,与此同时,潘老师在双方素材上针对各方角色都提供了相应的参考意见,据潘老师解释,该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引导学独立思考案件,避免陷入形式化表演,另一方面也便于学生在谈判中较好地把握谈判技巧。

该课程采取小班教学,共有学生约30人,第一节课,潘老师将全班分为五个小组,每个小组分别前往不同场所进行模拟谈判,以避免互相干扰。谈判中,双方进行博弈、让步,观察员完全中立,不发表任何意见,在谈判结束时,由观察员对双方表现进行评价,并告知双方的谈判底线。第二节课,在潘老师的组织下,各小组观察员公布本组谈判结果,并就谈判过程中双方表现进行评价。之后,由各小组谈判成员发表补充意见及个人感悟。潘老师在总结各小组表现后,结合模拟谈判过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分析、归纳了谈判的含义、谈判方式、谈判步骤、谈判意义等,以此加强学生对谈判技巧的掌握。最后,潘老师鼓励学生们在课后结合模拟谈判全过程及老师的课堂讲解总结谈判心得,以切实地将谈判技巧运用到现实生活。

从课程观摩中,我们受益匪浅。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理论性法学人才,还要培养律师等实践性法学人才。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深受传统儒家教育哲学影响,集中表现为培养学生的“法官思维”,即通常站在中立角度思考问题,忽视律师等人才的培养,此种教育模式导致学生在针对具体问题时,不能给出明确的观点。而诊所法律教育中采用的“角色模拟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立场意识。从我们跟踪整个谈判和总结发言过程来看,法律诊所学生态度积极、逻辑清晰、思维敏捷,且语言组织能力较强,能够很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记者:陈丹

摄影:韩琦

项目组导师:张晶

项目组成员:柳翠 韩琦 陈丹 钟流东 阳牧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