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乌木市场 拾获法学新知

发布者:wt_zyn日期:2014-03-18 00:00  点击数:
         3月13日上午9时,我校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SRTP)《法律未界定自然资源的权属研究——基于四川彭州“乌木案”的思考》成员在校内指导老师邓君韬副教授的带领以及四川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胡业勋博士的陪同下,前往某乌木淘宝网实体店、送仙桥古玩艺术品市场、四川省博物院、某乌木加工厂等多地进行实地调研。
         项目组行程的第一站是某品牌的乌木淘宝销售线下实体店。该实体店隐藏在一个幽静的居民小区中,店内库存以手钏、摆件为主,价格从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在乌木来源上,店主表示它们大部分是从各地收购而来,其中又以岷江流域居多;收购了原材料后,首先应露天摆放以消除应力,再经过工厂打磨、抛光、防变形处理,最终制作成品。店主表示,“彭州乌木案”的判决结果对乌木产业造成了很大冲击。一方面,乌木原材料的收购价格在悄然间水涨船高;另一方面,政府亦以此判例为据,对乌木原材料的挖掘、收购进行管控。但政府的干预介入并无特定的部门负责实施,任意性较强;且执法过程问题突出,一旦乌木从来源地转移至生产、销售厂家手中,政府就对乌木不再过问;而在所有权归属问题上,店主坦言这是法律漏洞,他认为国家对乌木主张权利于法无据,因为乌木的属性是一种还未完全形成矿物的“中间过渡形态”,法律不该管。
         项目组咨询了党校法学老师胡业勋博士的意见。他认为,乌木作为一种自然资源,理应归国家所有,可以建设发展成为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供大家观赏、娱乐,不应由少数人在市场上出卖谋利。此外,他特别强调我国物权法之所以没有确立“先占制度”,是经过一番法益权衡的——也许将乌木收归国有不尽合理,但相较于人们在“先占先得”背景下,为索取乌木而争相掘地三尺、破坏耕地与生态环境,由国家管控所带来的利益更大。
         随后,项目组来到送仙桥古玩艺术品市场。此地的乌木专卖店近10家,与隐藏于居民小区的线下店相比,其同种商品价格上涨了8至10倍,且商品范围更为广泛,大型木雕、仿古家具一应俱全。通过对各店铺内商品价格的分析,项目组初步估算成都市内的乌木产业链保守市值过亿元。最后,项目组前往犀浦某处的乌木加工厂调研。在附近,多根长达数米的乌木堆放在菜地中无人认识。该乌木加工厂内,杂乱无章地摆放着一些工艺半成品与乌木原料,有工人正在切割乌木,或是对已具雏形的乌木工艺品作抛光、打蜡处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乌木特有的清香。交谈得知,工厂管理人员对于乌木权属的观点与前面采访的店主如出一辙,却又对政府在乌木收购、运输过程中的“选择性执法”深感无奈。她坦言,有时为了能顺利地运输乌木,不得不向前来干预的有关人员支付“通行费”。
         经过本次实地调研,项目组成员对于乌木产业链及经济规模、乌木主要来源以及市场从业人员的顾虑与心态等有了更深入认识,为进一步研究乌木等法律未界定之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提供了基础。

撰稿:杜高飞
摄影:宋行健
项目组成员:宋行健
杜高飞、张彦超、马瑞言(机械学院)、胡光华(土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