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生处]关于认真开展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aoyang日期:2012-09-18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启动进行2013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本科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29月—20138月之间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流程

1.学院开启评选批次阶段(917日前)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做好评选相关准备工作后,在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中,开启本科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批次,开始评选工作。

2.班级推荐人选网上信息提交阶段(917日—927日)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通过辅导员深入班级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生评选主题班会等形式,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2013版)、《研究生工作手册》(20127月版)规定的相关评选条件(本科生评选办法见附件1),由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提名,并经班委会集体讨论后,提出班级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组织班级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登录扬华素质网,在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优秀毕业生”奖项申请处选择相应批次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奖项,认真填写相关申请内容,上传相应电子证明材料后提交(研究生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请见附件2只填写研究生阶段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

参评学生填写完毕后,系统自动生成相关表格。本科生参评学生不需打印相关表格,由学院统一打印。研究生参评学生需自行打印表格(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交由导师填写“导师推荐意见”、由班长填写“班级推荐意见”。填写完毕后交至辅导员处(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提交书面支撑材料)。

3.辅导员审核推荐与学院审批推荐阶段(928日—1015日)

在所有班级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完成网上信息提交之后,各学院(所、中心)截止学生申请。

辅导员老师登录系统,对班级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研究生需结合学生书面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同学推荐到学院。

学院(所、中心)根据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名额(本科生见附件3,研究生见附件4),结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产生本学院(所、中心)的本科生、研究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

学院审批完成后,对省级、校级本科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将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4.学院报送书面材料阶段(10161019日)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完成推荐人选名单提交后,在扬华素质网后台打印本科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汇总研究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登记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至犀浦校区本科生教育管理科、九里校区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研究生同时提交书面及电子汇总名单一份。)

5.学生工作处审批推荐阶段(1022日—1029日)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所、中心)提交的本科生、研究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汇总,在网上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本科生、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名单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学生工作处

                                              一二年九月十四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关于认真开展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正文及附件